【文字解讀】關于廢止《諸暨市惠民醫院醫療優惠實施意見》的政策解讀
一、文件廢止背景
為健全和完善我市城鄉低保、優撫對象的醫療優惠機制,根據《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<紹興市醫療保障辦法>的通知》(紹政發〔2024〕17號)文件精神,市醫療保障局聯合多部門印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的通知》(諸醫保聯發〔2025〕1號),提高了相關對象保障水平。
上述政策的出臺較為有效地改善提升了現行醫療救助水平,基本滿足群眾需求,原《諸暨市惠民醫院醫療優惠實施意見》(諸政辦發〔2007〕170號)可予以廢止。
二、廢止后管理依據
該文件廢止后,特困供養(一類)、低保(二類)、低保邊緣(三類)、重點優撫對象(四類)等惠民對象的醫療保障將按照《諸暨市醫療保障局 諸暨市民政局 諸暨市財政局 諸暨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的通知》(諸醫保聯發〔2025〕1號)規定執行。
三、意見征集與反饋情況
《諸暨市衛生健康局關于公開征求廢止<諸暨市惠民醫院醫療優惠實施意見> (諸政辦發〔2007〕170號)意見的通知 (征求意見稿)》已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7日完成公眾意見征集,期間共收到0條意見和建議(包括網絡、電話、信函等渠道)。
四、內容解讀
市醫療保障局聯合多部門印發的《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的通知》(諸醫保聯發〔2025〕1號),將低保(二類)、低保邊緣(三類)、重點優撫對象(四類)等惠民對象救助比例各提高5個百分點(特困供養<一類>救助比例已達100%),并建立“暖心無憂”基金作為補充。新政策進一步向困難群眾傾斜,能有效減輕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,降低因病致貧、因病返貧風險。
根據《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要求,《諸暨市惠民醫院醫療優惠實施意見》(諸政辦發〔2007〕170號)予以廢止。
五、實施時間
自2025年6月1日起實行。
六、解讀機關、解讀人和聯系方式
該文件由諸暨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讀
第一解讀人:張赟華 諸暨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
具體解讀人:王佳偉 諸暨市衛生健康局醫政科科長
聯系電話:0575-87252120